近日,万年县出台多项措施,切实帮助矿山企业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全县11家矿山企业将从中受益。 该县规定,不再收取煤、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暂停矿产资源勘查登记、采矿登记收费。2016年至2018年,免收探矿权使用费。对矿山企业从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开采未达到工业品位或者未计算储量的低品位矿产资源的,企业可以申报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同时,适当放宽探矿权延续申办时限。
该县还将整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清费立税”工作,切实减轻矿山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