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中国农民网 | 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农民门户网
当前位置: 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文化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到万元 返回首页

文化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到万元

时间:2012-06-06 16:57来源: 作者:收藏
  法制网6月5日讯  文化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表示,文化部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资助,2011年起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马文辉说,促进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至2011年,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三批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已经结束,即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从2008年起,在中央转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文化部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资助,2011年起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各地也陆续开展了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命名工作,全国共命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564名。(记者 胡建辉)


 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