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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乐陵市农民合作社考核办法

时间:2013-04-03 16:42来源: 作者:收藏
    为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依据《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的乐陵市农民合作社,自愿参加示范社创建的,均可列为考核对象。要求参加考核合作社必须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合作社章程、成员出资证明等基本证件、文件、资料。申报乡级示范社注册需一年以上,申报县级示范社需注册两年以上。    二、考核组织  农民合作社考核,由合作社自愿向乡镇经管站申报并上报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乡镇经管站向市经管局申报,市经管局接到申报后,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示范社评定的依据,并计入所属乡镇合作社发展工作的成绩。  三、考核计分办法及结果运用  市经管局对合作社的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并对合作社信誉情况实行扣分(-10)考核。考核结果60-79分为乡级示范社,80分以上为县级示范社。市经管局对县、乡两级示范社不定期考核,并建立储备库,对县级示范社实行年度监测制度,即每年1-3月份对县级示范社,按本办法规定内容和相关规定进行一次考核,逐个合作社形成示范社评定资料,考核评定合格的合作社,在山东乐陵农民合作社网上予以公布,实行动态监管。德州市级以上示范社在县级示范社储备库中择优筛选。  (一)机构健全(10分)  1、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1分),机构代码证(0.5分)、税务登记证(0.5分),有公章(0.5分)、牌子(0.5分),有固定办公场所服务设施及必要的办公设备(1分),有独立的银行账户(1分)。(5分)  2、设立成员(代表)大会(1.5分)、理事会(1分)、监事会或执行监事(1分),主要管理和监督人员均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1.5分)。(5分)   (二)管理民主(13分)  1、有经社员共同制定的合作社章程(0.5分)、成员代表大会制度(0.5分)、理事会制度(0.5分)、监事会制度(0.5分)、领导职责分工制度(0.2分)、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0.2分)、财务管理制度(0.5分)、盈余分配制度(0.5分)、决策议事制度(0.3分);岗位责任制度(0.2分)、财产物资管理制度(0.2分)、档案管理制度(0.2分)、责权利明晰的产品收购、产品销售(0.2分)以及合作社社务公开(0.5分)等制度,并能贯彻落实。(5分)  注:以上制度章程有文件资料得占1/3分,制成图板上墙得1/3的分,真正实施占1/3的分。    2、“三会”活动正常,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分)、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分),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2分)。按时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会议(2分)。(8分)以查阅会议记录和向相关人员调查相结合,只有会议记录,情况不实不得分。无会议记录,情况属实得2/3的分。  (三)财务规范(22分)  1、按照《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独立建账核算,设立会计(1.5分)、出纳(1.5分),档案资料完整(1分)、会计账目健全(1分),记账及时、规范,核算准确(2分)由市经管局、乡镇经管站代理记账。每月30日前及时报账得满分,不按时报账扣2分。(7分)  2、向市经管局及时报送月报表(1.5分)、年度财务报告(1.5分)和年度工作总结(2分)。(5分)由市经管局代理财务的,每月30日前报账得3分,年度工作总结另报,再得2分。  3、为每个成员建有规范的成员账户,数据真实并登记清楚(3分)  4、有详实可行的可分配盈余分配方案,并经过社员大会通过(2分)  5、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分配的比例不低于60%,按比例打分(5分)  (四)信誉情况(-10分)  本项为扣分项,有生产或质量安全事故(-3分)、行业通报批件(-3分)、媒体曝光(-4分)  (五)服务能力强(20分)    1、出资社员户数种养业入社户数150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具装备20台套以上,年作业面积1-5万亩以上得满分,不符合以上标准的按比例计分。(10分)  2、山东乐陵农民合作社网站建设规范,资料更新及时,并通过网站为成员提供产供销全程服务。(3分)      3、统一采购农用物资率超过80%(3分),主要服务统一提供率超过80%,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超过90%(2分)合作社与本社成员交易的比例达到合作社交易总量的50%以上(1分)成员收入高于本县城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20%以上(1分)达到规定比例为满分,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情况占标准比例的比率打分。(7分)。  (六)带动作用大(5分)  1、农产品产业特色明显(1分),布局集中(1分),规模较大(2分)。规模超过500亩得2分,不足500亩按实际亩数占500亩的比例得分。(4分)  2、合同、合作等利益联接方式,带动非成员总数不超过合作社成员数50%(1分)  (七)产品质量优(6分)     1、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1分)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流程(1分)     2、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2分),主要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2分)。  (八)经营水平高(24分)  1、合作社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3分)(粮食和服务性合作社100万元以上)。按营业额所占比例打分。  2、主要产品实现社超对接,社校对接,社企对接,销售渠道稳定畅通。(5分)  3、主要农产品有注册商标,实现品牌化经营(4分)  4、资产状况良好,所有入社成员真实出资,多数成员以现金出资加入合作社,出资额超过80万元,(5分)资产总额超过150万元(3分),资产负债率低于60%(2分),达到以上标准指标得满分,不符合标准的按实际指标占标准指标的比例打分。(10分)  5、合作社每年组织社员培训不少于1次,做好培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提供授课人员签名、参训人员签名等(2分)。向相关人员调查,并查阅记录,情况不实不得分;情况属实无记录得2/3的分。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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