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中国农民网 | 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农民门户网
当前位置: 农民网 > 农民合作社 > 合作社服务 > 望江县“六个加强”全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 返回首页

望江县“六个加强”全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

时间:2015-06-10 09:07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者:zhanghaoyu收藏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扶持。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并根据发展情况逐年增加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充分整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技推广、美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扶持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建设。涉农项目和资金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二是加强优惠政策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依法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办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所得,按有关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是加强农村金融支持。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制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的信贷政策,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建立信用档案。积极创新各类农产品保单、仓单及农用生产设备、机械、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品种,认真落实统贷直放模式,搞好服务。县融资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纳入服务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担保。县农业保险公司要把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保险业务作为支农重点,创新保险服务产品,在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保险金额,扩大覆盖面。县农业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服务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共同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工作。

  四是加强用地用电支持。对直接用于规模化种植、经营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17号)精神,落实相关用地政策,并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履行备案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非大工业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

  五是加强人才支撑。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创办、领办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离岗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照省政府皖政〔2012〕12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由县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办理集体户口、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对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在项目资金扶持、贷款补贴、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合作社理事长参加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六是加强指导服务。建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指导服务中心和乡镇指导服务站,健全辅导员队伍,加大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对侵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财产,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各类培训,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切实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参与经营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收益分配等合法权益。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