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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局长:经济普查数据不作为任何处罚依据

时间:2014-01-06 10:48来源: 作者:收藏
  新华社1月5日电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5日来到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广东省广州市、韶关市入户登记工作现场,呼吁广大普查对象支持经济普查,强调企业个体数据将严格保密,普查数据只用于宏观分析和决策,不作为任何处罚(如补税)的依据。

  从今年1月1日起到3月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入户登记关键阶段,全国约300万普查工作人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走进近7000万个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登记。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前沿,普查对象数量达到约550万个,居全国第一。

  “经济普查一靠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二靠普查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一份份报表汇成全市、全省、全国的数据,摸清家底,对国家、企业和老百姓都大有好处,普查数据一定要做到全面、真实。”马建堂在广州市经济普查入户登记现场说。

  在韶关市前进建材市场,普查员何丽、黄莉萍与马建堂一起走进闽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店面。两位普查员首先用PDA对公司进行GPS定位。她们头一天已上门预约了今天的登记,公司负责人陈文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展开放在桌上,供她们用PDA拍摄,并拿出刚统计出来的2013年企业会计报表,回答关于营业收入、营业税金、资产总计等的提问。何丽将这些数据手写填入单位普查表中,黄莉萍同步录入PDA中并通过网络上报,纸质普查表确认无误后请陈文签字盖章后收走。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一个法人单位的经济普查15分钟便顺利完成。

  普查员何丽反映,虽然大部分普查对象比较配合,但仍有部分普查对象担心商业秘密泄露,或因为普查而要多交税收。对此,马建堂明确表示,经济普查只公布宏观数据,获得的个体信息不对外公布,普查人员和机构都有义务为普查对象保密,普查数据也不允许作为处罚的依据,广大普查对象大可不必担心。(记者 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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