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判流程消除当事人疑虑
10月31日上午,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直播了一起销售假“伟哥”案。经过40余分钟的审理,被告人田某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迎泽区人民法院成为我省首个通过微博全程直播庭审过程的法院。截至11月底,全省三级法院的官方微博和官方网站全部建成开通。
上述这些,只是我省要建立的审判流程公开平台的一小部分。所谓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就是各级法院对案件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都要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利用政务网站、12386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审判流程公开服务。
按照要求,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要向公众和当事人公开以下信息:法院地址、交通图示、联系方式、下辖法院、内设部门及职能、投诉渠道等机构信息;审委会组成人员、审判人员的姓名、职务、法官等级等人员信息;三大平台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查询指南信息;诉讼指南信息;审判文件、指导和参考性案例信息;开庭公告、听证公告等庭审信息;陪审员、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册和评估、拍卖、其他中介机构名册等信息。
当事人可凭密码,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获取案件流程信息。包括立案情况,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联系信息,送达、管辖、保全、先予执行等情况信息。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等审判流程节点信息。
公开裁判文书方便当事人查询
从明年1月1日起,省高院、各中院和基层11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除法律特殊规定外,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方便公众依照当事人姓名(名称)、承办法院、案件类别、案号及案由等不同条件检索和查询。
全省三级法院都要在政务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址链接。严格按照规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还要通过政务微博,以提供链接或长微博等形式,发布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制教育、示范和指导意义案件的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要提供便捷有效的查询检索系统。这样,可以确保裁判文书及相关信息能够被有效获取。
按照要求,承办法官需在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内,提交法院专门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当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案件,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布。
公开执行信息督促被执行人
2007年,我省三级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已经建成开通。明年,法院系统将继续调整和完善。
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成后,当事人可以凭密码,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获取以下信息。包括: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执行程序变更信息、执行措施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执行裁决信息、执行结案信息、执行款项分配信息、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
法院还应当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公开以下信息: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标准和根据、执行减免的条件和程序;执行风险提示;悬赏公告、拍卖公告等。
各级法院还应当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实行执行案件的全程公开。同时,强化对失信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各级法院要向公众随时公开失信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并方便公众根据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及时有效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