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中国农民网 | 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农民门户网
当前位置: 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政策法规 >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返回首页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5-09-23 13:24来源: 株洲人民政府网作者:收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审计工作在完善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为建设廉洁政府、俭朴政府、法治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2.发现问题,完善机制。发现各级各部门在执行中央和省、市政策措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发现各地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及好的做法、经验,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
    3.依法审计,秉公用权。依法履行法律和法规赋予的职责,敢于碰硬,勇于担当,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保密规定,强化作风建设,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二、全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促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把检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宏观调控部署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审计工作重点,跟踪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企业减负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精简下放审批权限、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等的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促进政令畅通。
   (二)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要看好公共资金,准确把握公共资金分配使用的重点和环节,突出绩效审计重点,把审查评价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效果、效益作为首要目标,强化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关注财政专项支出的合规性和绩效,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使用以及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推动俭朴政府建设。要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政府性债务,跟踪审计存量债务化解情况,密切关注新增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防止形成浪费和新的风险隐患;加大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
   (三)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健全轮审制度,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审计一次,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审计中,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依法依纪反映在依法行政、政府收支、民生改善、资源环境、工程建设、国有资产处置、机构编制、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依法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
   (四)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民生100工程,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着力揭示和反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管理不善、效益不佳等问题,推动强民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以及重点区域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分析财政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促进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推动“两型社会”建设。
   (五)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对项目建设的决策审批、招投标、概预算执行、决算、运营效益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通过加强事前事中审计,促进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程序,推动项目建设依法依规进行;通过加大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审计力度,促进加强和完善投资管理,防止损失浪费;通过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终审,把好最后一道关,节约建设资金;积极探索投资绩效审计,促进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六)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审计重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重点关注不作为、乱作为和审批、检查、处罚、给付和收费等执法行为,促进建立健全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对重点执法单位、重点资金应当每两年审计一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妨害公平竞争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七)推动深化改革和廉政建设。要密切关注改革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现的新情况,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反映,提出审计建议,推动改进和完善,促进改革深化。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防范和遏制腐败发生的对策建议,推动和促进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一)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依法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管理社会事务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审计工作,不得设置障碍。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威胁、恐吓或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要依法依纪查处。
   (二)健全审计资料提供机制。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包括与部门、单位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全面提供,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建立相关部门定期向审计机关提供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等信息的机制制度,保障审计工作及时全面开展。对获取的资料,审计机关要严格保密。
   (三)完善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审计机关履行职责需要协助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协助和支持,并对有关审计情况严格保密。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组织人事、财政、法制等部门、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在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方面形成合力。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机关要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审计结果报告等经济责任审计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监督部门。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不予处理的要书面向审计机关说明理由和依据。审计机关要主动跟踪审计移送事项的查处结果,对处理结果不合理的可以商请有关部门重新查办。
    四、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被审计单位要切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并在规定期限向审计机关书面报送整改情况,同时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问责。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要专题研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重大问题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在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和发出移送处理书后,要对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
五、进一步提升审计能力
   (一)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审计机关应根据“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着力提升审计人员的党性修养和为民务实意识。要努力通过培训再教育和审计职业化建设等手段,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培养审计人员大局意识和宏观思维。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审计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依法办事。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建设廉洁队伍。要多渠道加强审计力量,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对部分专业性强的岗位实行聘任制,或通过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利用社会审计资源解决审计机关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
   (二)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推进与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联通工作,构建审计数据系统。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前提下,探索开展联网审计。积极实施金审工程,创新电子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审计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各级政府研究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应要求审计机关参与,并高度重视审计成果运用,把审计机关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单位要把审计结果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审计任务日益增加的实际,加强保障、合理配置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人员编制。要按照科学核算、确保必需的原则,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为审计机关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