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中国农民网 | 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农民门户网
当前位置: 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举案说法 > 老赖不好再“玩失踪”了 返回首页

老赖不好再“玩失踪”了

时间:2015-07-28 11:26来源: 作者:liwentao收藏

  北京高院日前向社会通报,自去年10月底以来开展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追究刑事责任4人,公安机关协助查控逃匿被执行人306人,全市各级法院自行司法拘留636人。通过以上措施,全市法院共有583名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123名被执行人部分履行义务,执结案件634件,执行到位金额7836.24万元。

  在新闻通报会上,北京高院执行一庭庭长龚浩鸣向媒体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笔者统计发现,这10个案例有4件属于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3件属于公安机关协助查控逃匿被执行人,有2件属于人民法院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1件属于综合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联合惩戒“老赖”。其中,一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转移名下存款并购置宝马豪华汽车,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另外三起案件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通过“玩失踪”的方式长期躲避法院执行,经公安机关协助,分别在乘飞机、住宾馆时被查控,不仅交纳了执行款,相关人员也因躲避执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典型

  案例

  假离婚转移财产

  老赖被拘三个月

  2013年1月12日,白银雪无证且醉酒驾驶与马某、杨某相撞,致使马某死亡,交管部门认定白银雪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马某的赔偿权利人许某等三人诉至平谷法院,要求白银雪赔偿损失。平谷法院于当年5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白银雪赔偿许某等三人共计23.4万元。

  白银雪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13年9月17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白银雪给付许某等三人1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白银雪未履行给付义务,许某等三人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白银雪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3年4月20日,被平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白银雪已于2014年5月5日出狱。2014年6月19日,承办法官依法查封了白银雪及其配偶秦秀英位于夏各庄新城西区前营南小区9号楼1单元802号的房屋,并于2014年6月19日、27日,两次与白银雪和秦秀英谈话,二人表示没有能力履行义务。2014年6月25日,白银雪与秦秀英协议离婚,约定本案债务15万元由白银雪偿还,上述法院查封的房产及另一处房产归秦秀英所有。另查明,白银雪在服刑期间,其配偶秦秀英自2013年9月21日起有几笔大额资金从其邮政银行账户上进出;夏各庄拆迁共给付白银雪和秦秀英33万余元。鉴于白银雪及其配偶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上述行为,平谷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平谷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2015年1月15日,白银雪被平谷公安分局抓获,并于1月29日被平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3月23日,平谷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白银雪起诉至平谷法院。刑事审判过程中,白银雪认罪态度较好,其配偶秦秀英将案款15万元交至法院。4月9日,平谷法院依法判处白银雪拘役3个月。

  假释后不履行判决

  被执行人“二进宫”

  2003年12月15日,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庄户村经济合作社与孙书军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此后,孙书军私自在租赁土地范围内开采砂石料。2005年11月30日,密云县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原、被告双方的租赁合同,孙书军恢复耕地地貌,但孙书军一直占用着租赁土地。西庄户村经济合作社向密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0年10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孙书军自行将承包地内因非法开采砂石形成的14000余立方米的砂石坑予以垫平,并恢复地貌;自行将承包地内新建的平房、猪舍、厕所、楼房、围墙拆除,并恢复地貌;给付西庄户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损失89175元。判决生效后,孙书军未按时履行,西庄户村经济合作社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孙书军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于2010年10月29日被羁押。密云法院2011年4月18日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孙书军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刑期从2010年10月29日起至2015年10月28日止。另查明,孙书军名下无车辆和房屋登记信息,银行存款很少或为零。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4年8月,密云法院查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27日作出裁定,对罪犯孙书军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4年5月27日起至2015年10日28日止。2014年8月6日,承办法官督促孙书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孙书军仍拖延执行,抗拒执行。

  2015年4月2日,密云法院依法对孙书军予以司法拘留。次日,孙书军家属主动向法院交纳了土地损失费及利息、执行费共计108540元。

  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市司法局作出的提议撤销假释建议书后,作出裁定,撤销一中院对孙书军予以假释的刑事裁定,对孙书军收监执行原判决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一房二卖拒执6年

  卖房人获刑6个月

  2009年8月,买房人罗女士通过“我爱我家”购买了夏涛位于朝阳区霞光里一套房屋,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120万元。但在履约过程中,罗女士和夏涛三次会同“我爱我家”就剩余房款向银行申请贷款,均未获银行批准。夏涛遂提出解除合同。

  2010年3月,罗女士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夏涛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夏涛反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院一审支持了夏涛的诉讼请求。罗女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向放贷银行函调查明,银行未批准罗女士贷款申请的主要原因是夏涛拒不提供《无财产共有人声明》。据此,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罗女士支付夏涛剩余购房款77万元,夏涛协助办理手续,并将房屋腾退给罗女士。

  判决生效后,夏涛未按判决协助罗女士办理房屋过户及腾退,罗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夏涛经传唤没有到庭,2011年3月朝阳法院到朝阳区房管局送达办理房屋过户的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时,发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已于2010年12月及2011年2月分别向该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涉案房屋,并要求将该房屋过户给另一买房人陈某。

  罗女士又主张权利,最终黄岛区法院于2013年9月判决夏涛偿还陈某借款130万元及利息。但由于陈某已将该房屋转卖他人,无法继续执行。

  鉴于夏涛转移财产、规避执行,2014年12月朝阳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警方立案侦查。今年7月3日,朝阳法院依法判处夏涛有期徒刑6个月。

  至此整个案件历时6年,罗女士最终未能如愿获得房产。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