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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通辽市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20:51来源: 通辽市农牧局作者:佚名收藏

   各旗县区农牧局、财政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财政局:

   现将《2021年通辽市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通辽市农牧局通辽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2021年通辽市中央财政农机深松整地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部分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计财发〔2021〕255号)精神,为推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规范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任务及补助资金安排

  2021年全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面积为187万亩,其中补助实施任务112万亩,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800万元,支持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试点(各旗县区实施任务及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

  二、作业模式、作业机械及作业质量要求

  (一)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

  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深松+旋耕作业、深松+灭茬+旋耕作业、深松+其它多项复式作业等)。鼓励适宜地块开展深松整地联合作业。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深松整地作业模式要与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相符合。同一地块隔两年深松一次。

  (二)作业机械

  深松机械类型多样,按作业形式可分为间隔深松机和全方位深松机,按作业功能可分为单一深松机和复式联合作业机。各地要根据当地土壤类型、作业模式等要求,引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科学选用深松机械。如果选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凿(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

  (三)作业质量要求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其中深松补助试点作业深度需达到30厘米以上,且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

  三、深松作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来源

  (一)补助对象

  项目实施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下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坚持“谁实际经营土地、谁实际深松整地、谁实际享受补助”的原则。

  (二)补助标准

  深松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最高为25元/亩,各旗县区根据实际,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的作业补助标准,但同一旗县区、同一种作业模式执行同一个补助标准。

  (三)补助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从自治区安排我市的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下达,2020年结转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继续用于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相关要求按本方案执行。

  四、试点工作程序

  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一)落实任务与制定方案

  市农牧局综合考虑各旗县区适宜深松作业耕地面积、2021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及2021年保护性耕作实际完成面积等因素,分配下达深松作业任务和补助资金,各旗县区要确保在2021年末前完成任务。实施项目的旗县区农牧部门应与乡镇政府共同研究确定作业区地点及规模,落实农机深松作业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报市农牧局备案。积极推进整村整乡集中连片规模作业,提高作业规模化水平与监管效果。

  (二)远程监测终端设备选型安装、调试校准

  用于试点补助的深松作业机组必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试点旗县区自主选择配备远程监测终端设备。远程监测设备应具有卫星定位、无线通信、作业深度监测、面积测量、机具识别、图像采集、显示报警等功能,数据处理平台应具备接收终端上传作业信息、存储、导出功能和作业质量、面积等数据的分析、统计与汇总等功能,管理部门和用户可通过电脑、手机直接查看平台数据。

  为试点旗县区提供远程监测的企业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应与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对接,及时、准确上传作业数据结果。各旗县区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远程监测数据要与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同步一致,确保信息化远程监测工作在自治区管理平台统一监控下规范运行。

  试点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科学规范组织选用、安装、调试校准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指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设备安装、调试校准、售后服务等保障协议,做好已安装使用终端设备的检修、保养与升级工作,并与企业签订有关平台监管服务、运行维护、数据保存等要求的协议。

  实施深松作业前,各旗县区要对作业机组和远程监测设备进行调试校准。调试校准应在相对平坦地块进行,将机组调整到规定作业深度试作业,进行作业质量远程监测和人工检测;对照人工检测数据,调试校准远程监测设备,使远程监测作业面积数据与人工检测面积数据相吻合(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远程监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数据与人工检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数据基本一致。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调试校准完成后,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作业机组、终端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并填写“深松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附件4)。

  (三)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设定与指标应用

  以远程监测深松作业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作为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平原地区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90%,丘陵地区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85%。在作业监测中,凡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远程监测合格地块”;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未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不合格地块。不合格地块不能享受作业补助。

  (四)公布作业机组信息

  自愿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向试点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并签订作业质量、责任义务等承诺书,承诺书由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自行编制。试点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将登记备案后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及深松作业机组相关信息,通过有关媒体、乡村(场、队)公示栏等方式,在应知范围进行公布。

  (五)开展深松整地作业

  土地经营者自主雇用已公布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其提供深松整地作业服务,双方应签订作业合同(附件2),明确深松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作业价格、收费方式(差价收费、全价收费)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要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远程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并根据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机组状态和作业深度,保证作业质量;作业机手与土地经营者双方要在深松整地作业完成后及时填写《深松作业单》(附件5);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应及时对《深松作业单》进行核对汇总并与作业合同一并上报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六)作业质量与面积抽查复核

  1.作业质量与面积人工抽查。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深松整地作业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人工抽查,对参与试点作业的机组,实行人工抽查全覆盖,对作业质量不稳定及在无信号区作业的机组要增加抽查频次,并填写人工抽查记录表(附件6)。人工抽查在“远程监测合格地块”进行,如人工抽查深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且无漏耕,则该地块为合格地块,否则为不合格地块;若出现人工抽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机组所作业地块进行扩大抽查,剔除所有不合格地块。人工抽查方法详见附件3。

  2.作业质量与面积复核、合格地块面积确认。对照远程监测有关信息数据,复核《深松作业单》上报信息数据,若两者相符,则“远程监测合格地块”减去人工抽查不合格地块面积和重耕作业面积,即为最终认定的“合格地块面积”;若两者出现较大差异(如面积、深度与平台数据明显不符等)或有争议,要组织力量对不符及存在争议部分进行核查,核查后确认合格的地块面积纳入“合格地块面积”。

  复核确认后进行“合格地块面积”汇总,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附件7)。

  (七)公示

  《深松作业验收单》需在村务(场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编制《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8-1、8-2)和《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9),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核准,同时上报市农牧局备案。

  (八)补助资金支付

  旗县区财政部门按照试点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报送的《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兑付给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有条件的地区直接支付到农业直补“一卡通”账户。农场系统按照当地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兑现给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

  五、工作进度要求

  试点旗县区要及时制定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牧局备案,提早开展作业机组检修调试、试点作业机组远程监测终端设备选购安装与调试校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021年适宜季节开展深松作业。

  2021年11月15日之前,试点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向市农牧局、财政局报送全年农机深松(含深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30日之前,各旗县区全面完成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实施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积极动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投资购置深松整地机械、配装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结合各地土壤类型、作物种类、适宜面积、机具保有量和作业规划等,在搞好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做好深松整地作业任务面积落实,研究确定试点区域、补助面积。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要探索建立试点示范与面上推广有效联动机制,统筹安排全年作业计划,确保深松整地面积任务及试点任务全面完成。要积极争取旗县区政府支持,加强农机化与财政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协调配合,明确各方职责,落实工作经费,提高工作落实保障能力。

  各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本方案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针对实施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补助试点作业质量及补助面积核定等纠纷问题,要搞好调研预判、宣传明示、信息公开、抽查复核,要与有关各方协调配合,提早制定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及时处置和化解矛盾,确保试点工作高效、安全、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指导

  各旗县区要加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推进方法措施研究,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机手培训,提高作业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机化服务组织和农机户购置使用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和深松联合整地机等适用农机具,最大限度地满足深松整地作业机具补贴需求。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发挥装备优势,开展跨区深松作业服务。各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协同配合,为深松整地跨区作业创造条件。加强对无信号区作业机组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作业监测数据在有效存储期内及时对接上传。作业期间,试点旗县区安排专人适时监控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科负责全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调度汇总、检查督促和总结等工作。各旗县区负责农机技术推广的部门要发挥技术力量优势,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检查指导、宣传培训和作业技术模式研究推广等工作。

  (三)强化信息公开

  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机深松技术与作业补助政策,要把作业技术模式与质量标准、试点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面积确认办法等内容广泛宣传到位,调动农牧民自觉开展深松作业的积极性,充分保障土地经营者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开放监测平台数据,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及时掌握其作业质量进度提供方便。鼓励试点旗县区通过建立作业机手与农机化管理、技术部门、智能监测设备生产企业手机微信群,创新管理、培训、服务方式。

  (四)严格监督检查

  市农牧局组织力量对各旗县区监测平台运行情况和各作业机组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对全市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监管指导。试点旗县区要建立健全制度,加强作业机组与作业价格监管,强化作业信息监控,在远程智能化跟踪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坚决阻止弄虚作假、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要探索建立试点组织实施有效机制,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五)规范档案建设

  农机深松整地补助项目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技术培训与会议记录、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监测设备企业服务协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单、作业合同、人工抽检记录、作业单、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补助情况汇总表、进度统计表、远程监测平台导出数据(含照片、录像、作业轨迹地图)等。试点旗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档案建设与管理,分门别类、规范归档。项目档案应当内容齐全,经得起查证,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档案管理保存期内不散乱、不丢失,确保数据档案保存期至少5年以上。

  (六)强化进度报送

  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深松作业进度报送制度,试点旗县区要按照要求,通过农业农村部“农机直通车”及时准确报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等信息。实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2021年6月至12月,试点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每月30日需填报“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进度表”(附件10),无进度需零报告。各试点旗县区于11月30日前报送全年农机深松工作总结。以上材料和进度表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通辽市农牧局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和通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科。

  联系人:冯丹辉联系电话:0475-8236801,邮箱地址:tlsnmyjxh@163.com;赵东华联系电话:0475-8415028;邮箱地址:tlnj8415028@126.com

  

  附件:1.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任务资金分配表

  2.深松作业合同

  3.深松作业质量人工抽查方法(试行)

  4.深松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

  5.深松作业单

  6.人工抽查记录表

  7.深松作业验收单

  8-1.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全价结算)

  8-2.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差价结算)

  9.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10.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进度表

  

  附件1

  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任务资金分配表

  

  旗县区

  深松作业面积任务(万亩)

  其中:

  补助作业任务

  (万亩)

  补助资金

  (万元)

  科尔沁区

  16

  9.88

  247

  开鲁县

  17

  10

  250

  科左中旗

  70

  41.68

  1042

  科左后旗

  35

  20.76

  519

  奈曼旗

  22

  13.4

  335

  库伦旗

  10

  5.96

  149

  扎鲁特旗

  15.5

  9.4

  235

  开发区

  1.5

  0.92

  23

  合计

  187

  112

  2800

  

  

  

  

  

  附件2

  深松作业合同

  甲方(土地经营者):

  乙方(提供作业服务者):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共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以下耕地,委托乙方进行作业(A:深松,B:深翻),作业价格(全价)为元/亩。

  甲方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能够实施作业的地块提供给乙方,为乙方深松作业创造方便条件。作业结束后,经双方验收认可后,甲方按方式(A、全价收费方式;B、扣除作业补助的差价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作业费。补助资金由方领取。1亩=666.7平方米。

  耕地所在旗县(农场)

  耕地所在乡镇(分场)

  耕地所在村(场队)

  耕地位置描述

  耕地面积(亩)

  备注

  

  

  

  

  

  

  

  

  

  

  

  

  

  

  

  

  

  

  

  

  

  

  

  

  U

  

  

  

  

  

  合计

  ――

  ――

  ――

  

  

  2、乙方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深度达到厘米以上,且作业后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没有漏耕,深浅一致。

  3、乙方作业机组已经安装深松作业远程监测设备,并在旗县区农机管理部门备案,能够保证正常作业、适时监测及数据上传。

  4、乙方作业机组为马力拖拉机配套幅宽为米(m)的具有功能的深松机或铧式犁。

  注:功能分为单一深松作业(A)、深松整地联合作业(B)[深松+旋耕作业(B1)、深松+灭茬+旋耕作业(B2)、深松+其它多项复式作业(B3)]。

  5、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6、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一份由乙方与《农机作业单》一并报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旗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最终核定的合格面积兑付补助资金。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甲方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年月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年月日

  

  

  

  

  

  附件3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人工抽查方法(试行)

  一、抽查地块:抽查地块测区长度应不少于30m,两端预备区应不少于10m,宽度应不少于作业机具工作幅宽的4倍,且抽查地块应相对平坦,无障碍物。

  二、测点选择:在测区内对角线上取五点作为取样单元。在测区间内找到两条对角线(非四方形地块近似按四方形对待),对角线的交点处作为第一个取样单元,以对角线交点到测区四个角距离的中点作为另外四个取样单元。

  三、作业深度测量:用长度测量器具或耕深尺(分辨率为1mm)在每个取样单元处取5个点测量作业深度,记录每个点的测量值。

  四、漏耕情况观测或测量:在每个取样单元处沿垂直于耕作方向做一次耕层剖面,找到机组相邻两次作业的衔接行,观察有无漏耕现象,如有明显漏耕,需通过测量确定漏耕情况(深松作业衔接行距大于1.2倍深松机行距为漏耕。

  五、作业深度合格率计算:查出深松深度合格点数(深度≥30cm),合格测点数与总测点数相比值(%),即为作业深度合格率。

  六、作业地块面积测量:根据地块形状不同,用长度测量器具(分辨率为1cm)或其它测量工具,测量耕作过的地块外缘所形成的面积。

  附件4

  深松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

  旗(县、区、市、垦区)乡(镇、农场)村(农场生产队)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称

  

  详细地址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拖拉机

  型号

  

  车牌号

  

  车架

  

  发动机号

  

  电瓶电压

  

  购置时间

  

  深松机/铧式犁

  品牌型号

  

  作业幅宽

  

  类型

  

  行数/铧数

  

  拖拉机照片(现场采集)

  机具照片(现场采集)

  农机深松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情况

  安装单位名称

  

  SIM卡号

  

  安装单位

  负责人

  姓名(签字)

  

  安装调试情况

  

  联系电话

  

  安装时间

  年月日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旗(县、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垦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旗(县、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或垦区管理部门、安装单位各一份。

  

  

  


  

  附件5

  深松作业单

  县、乡、村(垦区、农场、农场生产队)名称:

  序号

  土地经营者

  姓名或名称

  作业地点

  作业

  时间

  作业面积(亩)

  作业模式

  作业深度

  (厘米)

  土地经营者

  签字

  土地经营者

  联系方式

  作业机手签字

  作业机手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签字: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联系电话:

  

  注:本表由旗县(垦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印制,使用时须由作业机手、补助对象、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三方签字。

  本表中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是指在旗县(垦区)农机化管理部门备案的作业机组所有人;作业机手是指开展深松深翻作业的作业机组操作者。

  附件6

  人工抽查记录表

  作业机组土地经营者:作业时间:

  地块面积(亩)

  测点

  深松深度(cm)

  1

  2

  3

  4

  5

  

  1

  

  

  

  

  

  2

  

  

  

  

  

  3

  

  

  

  

  

  4

  

  

  

  

  

  5

  

  

  

  

  

  深度合格率%

  

  结论

  

  有无漏耕

  

  

  抽查时间:抽查地点:测量人:记录人:审核人:

  

  附件7

  深松作业验收单

  县、乡、村(垦区、农场、农场生产队)名称:

  序号

  土地经营者

  姓名或名称

  作业地点

  作业

  时间

  作业面积(亩)

  作业模式

  作业深度

  (厘米)

  土地经营者

  联系方式

  作业机手

  姓名

  作业机手

  联系方式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

  名称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旗县(垦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本表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核算补助金额的依据。

  附件8-1

  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全价结算)

  盟市、旗县、乡镇、村(农垦集团、垦区、农场、农场生产队)名称:

  序号

  土地经营者

  姓名或名称

  土地经营者

  开户行

  土地经营者

  账号

  土地经营者

  联系方式

  作业地点

  (细化到县乡村)

  作业面积(亩)

  补助标准(元/亩)

  补助金额(元)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

  农机户名称

  1

  

  

  

  

  

  

  

  

  

  2

  

  

  

  

  

  

  

  

  

  3

  

  

  

  

  

  

  

  

  

  4

  

  

  

  

  

  

  

  

  

  5

  

  

  

  

  

  

  

  

  

  6

  

  

  

  

  

  

  

  

  

  7

  

  

  

  

  

  

  

  

  

  8

  

  

  

  

  

  

  

  

  

  合计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旗县(垦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一份,报财政部门一份。补助资金兑付对象是本表中所列的土地经营者。

  

  旗县(垦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盖章):旗县财政部门(盖章):

  附表8-2

  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差价结算)

  盟市、旗县、乡镇、村(农垦集团、垦区、农场、农场生产队)名称:

  序号

  土地经营者

  姓名或名称

  土地经营者

  联系方式

  作业地点(细化到县乡村)

  作业面积(亩)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称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联系方式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开户行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账号

  补助标准(元/亩)

  补助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合计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旗县(垦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一份,报财政部门一份。补助资金兑付对象是本表所列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

  

  旗县(垦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盖章):旗县财政部门(盖章):

  附件9

  内蒙古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盟市(农垦集团)、旗县(垦区):

  序号

  土地经营者

  姓名或名称

  作业地点(细化到县乡村)

  土地经营者

  联系方式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称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负责人联系方式

  作业面积(亩)

  补助标准

  (元/亩)

  补助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1-10/20/content_6fd5162e2cb740d2b83b21cf06035a3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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