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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时间:2020-01-16 10:44来源: 本网作者:佚名收藏

  中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中,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布局试点。

  在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沈阳市市长姜有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2019年工作时说,改革力度在加大,改革成效在显现。稳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应颁尽颁,土地流转率达到39%。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破1万家。185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沈北新区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入股模式发展文化旅游、大东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住房租赁取得突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成为省级平台。供销社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沈北新区获批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区。

  据了解,去年沈阳全市投入“三农”资金124.3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农村综合改革、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保障“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电商主体突破1000家。安排2亿元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2亿元“飞地经济”以奖代补资金,拉动县域经济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姜有为表示,今年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土地“三权分置” 改革,扩大承包地流转规模。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国家试点任务。推广沈北腰长河“村企合作”模式、浑南东湖街道“三变改革”经验,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提高土地复垦质量。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300家,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100个。推动涉农区县(市)综合产权交易体系全覆盖,让农村生产要素加快流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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