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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动”起来农民富起来

时间:2013-04-16 14:33来源: 未知作者:曙光收藏

  内容提要:富裕农民,造福农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推进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

  图为阜新镇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播的万亩玉米方田。

  富裕农民,造福农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推进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

  解读这句话有两个关键词汇,一是土地流转,二是家庭农场。

  阜新在经济转型中强力推进的农业产业化,离不开土地流转这一土地经营模式在其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展望未来,阜新的农业结构调整、单位土地面积增产增收以及发展设施农业,仍需以土地流转来加速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致富的进程。正所谓土地“动”起来,农民富起来。

  阜新土地流转现状

  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发轫于1997年的第二轮土地延包,2002 年起开展土地流转统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册的土地流转面积已达24万亩。其中,以转包形式流转的土地为18.8万亩,占到了总量的78.3%。

  据市农委副主任何海波介绍,“转包”这种土地流转形式,是土地规模经营的必经阶段,也是在为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做准备。现实的意义在于给能吃苦、肯付出的农民提供了致富的土地载体。

  在阜新广大农村,一部分农民靠承包土地实现了发家致富。阜蒙县卧凤沟乡的李红军,连续多年承包亲友或其他农民耕地,多则上百亩,少则几十亩,靠着勤劳双手,如今买了小轿车,还存有10多万元的积蓄。

  李红军作为传统意义上“吃苦型”的农民代表,诠释了通过土地流转让农民致富的最基本功能,也印证了阜新土地流转仍处于市场化的初级阶段。这一类农民群体,普遍具备辛勤肯干和勤俭持家的特点,未来将是土地规模经营的先行者。

  令人欣喜的是,阜新其他土地流转方兴未艾,显现出了多元化土地流转的趋势,出租、互换等其他流转面积达到了5.2万亩,其中转入专业合作社1万亩,转入企业1.54 万亩,分别占4.2%和6.4%。土地转入专业合作社或企业,使土地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企业集聚,促进了农业园区建设。 目前我市成片经营的蔬菜保护地,就得益于农民以转包、互换、出租等形式流转出土地进而实现规模经营。

  两个成功的例子是,阜新申博公司从八家子和丰田两个乡镇租赁6500亩土地,从事马铃薯、西兰花等出口蔬菜生产,年产值达1600万元。“辉山乳业”在彰武县满堂红乡租赁2640亩土地种植玉米制作青贮饲料,发展奶牛养殖业。这些通过土地流转增加收益的成功经验,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对农业生产起到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而随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利好的政策信号必将促使更多企业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

  从广大农民的角度来说,土地流转给专业大户或农业企业,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自身收入。比如申博公司在向农民支付每年50万元的土地承包费的同时,返聘农民为企业“打工”,当地农民每年可另获得50万元劳务收入。

  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另有两个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解除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过去农民外出务工,土地往往由亲属代耕,流转价格低而不稳定,现在谁出的价格高就流转给谁,农民不仅从规范的土地流转中得到实惠,还促进了劳务经济的发展。2012年,我市农民外出务工达21.4万人次,务工收入高达17.8亿元,占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9.4%。二是增强了农民的科技兴农意识。种粮大户通过规范化获得土地经营权,心里有了底儿,敢于在土地上加大水利、农机等投入,同时主动向土地要效益,积极参加“科普之冬”等培训班,农民的综合素质在“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中得以提升。

  规范土地流转势在必行

  实施土地流转好处多多,但实际情况是土地流转在各地还未达到规范程度。我市尚未纳入统计数字的土地流转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分散性和盲目性较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农业企业用地外,土地流转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很少,多以口头协议为主,而且土地流转的价格普遍偏低,往往一定几年,当粮菜涨价时,出让方要求提高地价,往往产生矛盾纠纷。据市司法部门的一位同志介绍,诸如此类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已在我市司法案件中占有相当比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与此同时,由于未签署正规流转合同,受让方在经营土地时也是缩手缩脚,不敢加大投入,致使许多流转出现短期行为。即便是经过履行程序的土地流转,也存在着土地流转合同存档备案不规范、不合法等情况。

  何海波将土地流转难归结为以下几类:一是农民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农民恋土情结根深蒂固,视承包田为“保命田”,即使外出打工,进城经商,也要保留承包田,不愿长期转让或转包他人经营,免得一旦失业或年老时无田耕种,这种思想导致他们不愿放弃土地经营权;二是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三是土地流转规模难以集中,由于大多数农村耕地划分为多个等级,分配到农户面积更零星分散,难以实施规模经营;四是农村社会保障还没有跟上,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来解决吃饭和依赖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对于流转土地心存顾虑。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涉农部门以及全社会共同关注。此外,由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尚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农民进城还存在许多困难与问题。许多农民因为文化低、素质差、没技术、年纪大,转移就业能力差,要想在城里打工取得比经营土地更好的效益,存在很大的难度。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差仍是制约我市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

  可喜的是,目前我市正依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起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等级、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服务工作,对规范土地流转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被省内部分城市所效仿。

  规范土地流转,是一项综合性的长线工作。一方面,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知道土地承包长久不变、承包方流转主体地位不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以及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合理性,同时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在政府政策层面,要给予土地流转的倾斜性政策,并对流转程序、合同关系作出明确的规定。

  土地流转实质是经营权利的

  转移,不能只靠农民自发进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要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推动。一要抓好劳动力的转移,实施技能培训“阳光工程”。二要创新农村经营制度和组织制度,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三要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二、三产业,为农民流转土地后创造足够的生活就业空间,使农民愿意走出来,而且能够走出来。四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事企业、专业大户,加快发展“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离我们有多远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克服了小农分散经营的缺点,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促使农业劳动力逐渐向非农产业转移,从而使农民收入增加,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家庭农场”作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的承载主体,以及农业用地经营主体的崭新词汇,在阜新尚未破冰,而规范土地流转,对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建设又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

  阜新发展“家庭农场”的优势是土地资源丰富,人均5.6亩的土地占有量为“家庭农场”提供了先天条件,同时一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入驻为培育“家庭农场”充当着坚实后盾。但不可忽视的是,目前我市农民对于土地的依赖程度还比较高,综合素质还有待提升,成为发展“家庭农场”的羁绊。

  2012年,我市就争取省涉农部门的一项资金扶持政策,曾汇总了全市农村的种粮大户,最后仅有一户向上申报成功。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类手续不齐全、不规范。实际上,在我市务欢池、建设、泡子等产粮大镇,规模在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并不在少数。这些种粮大户,应该是阜新未来发展“家庭农场”的雏形,之所以难以捅破这层“窗户纸”,在于取消农业税前后农民对于实有土地面积的认识。和“家庭农场”也需在工商部门注册一样,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进而培育种粮大户并发展成为“家庭农场”是当务之急。

  记者在市农委了解到的情况是,目前彰武县大冷乡已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阜新建立第一个“家庭农场”指日可待。而第一批家庭农场主,必然将在综合素质较好的农业生产大户或致富带头人中产生。

  从实现农业现代化和设施农业的角度看,阜新必须顺应发展“家庭农场”的历史潮流。于2月末召开的市农村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100万亩的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家庭农场”上大做文章。

  记者在早些年采访中曾经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在发展设施农业的过程中,一些乡镇经常因为连片用地中个别农户不同意而头疼并引发纠纷。而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不仅可解决土地细碎化的问题,同时可实现设施农业规模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唯此,我市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100万亩设施农业任务,争取到政策扶持。可见,“家庭农场”将成为阜新发展设施农业、现代农业的突破口。

  发展“家庭农场”的拉动作用和受惠领域也是全方位的。记者就此采访市农机局一位负责同志,他表示,“家庭农场”不仅能够借助中央一号文件获得政策资金扶持,单从农机服务和补贴的角度看,“家庭农场”更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经营,进而降低土地经营成本,增加单位面积土地收益。站在宏观的角度看,“家庭农场”和城市化也有着内在联系。未来5年,我市城市化率要提高10个百分点,也就意味着将有近20万农民变成市民。闲出来的土地怎么办?“家庭农场”必然将成为补充。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城里人想当“农场主”,也将随着土地流转和发展“家庭农场”而打破壁垒。

  规范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阜新在路上。而随着土地经营方式的搞活和创新,阜新广大农民必将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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